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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盟契約簽本票的常見問題

26/6/202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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蕭富庭律師

加盟實務上常見加盟總部與加盟者簽加盟契約時,請加盟者簽發本票,作為履約保證與確保加盟者不會違約,以下整理加盟總部與加盟者常問的加盟簽本票問題:

Q:簽本票時倒填發票日或寫未來時間可以嗎?
A:發票日只要有寫就可以,而且一定要寫,本票沒有寫發票日就是無效票。至於與真實發票日不符,只要有寫發票日就是有效票據,並不影響。

Q:加盟者忘了寫發票日,加盟總部可以自己填寫嗎?
A:千萬不要,發票日沒有填寫,那張本票就不是有效的本票,加盟總部沒有加盟者授權,擅自填寫發票日,是偽造無效本票為有效,應構成偽造有價證券罪。

Q:到期日一定要寫嗎?
A:本票到期日可寫可不寫,但會影響票據時效起算日,沒有寫到期日,視為見票即付。

Q:本票過多久會失效?
A:對發票人(通常是加盟者)的付款請求權,從到期日起算三年。如果那張本票沒有寫到期日,就是從發票日起算三年。

Q:可以直接在本票上寫加盟違約金嗎?
A:票據法沒有規定違約金,所以在本票上寫加盟契約違約金(例如違約金五十萬元),不會產生票據法的效力,到時強制執行時,違約金不能聲請。

Q:本票沒寫到期日,加盟總部可以自己寫嗎?
A:強烈建議取得填寫授權書再寫,雖然加盟總部自己寫到期日,實務多認為不構成偽造有價證券罪,但避免爭議,建議不要。而且,沒寫到期日的本票還是有效,只是視為見票即付的本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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